我就是这本小说的作者,我是一个居住在暴风城的人类,普普通通的一个人类,26岁之前我一直是闪金镇的农民,26岁的时候,我离开家乡,来到大都市暴风城来写我的小说。在来暴风城的路上途径东部伐木场的时候我第一次见到了一只巨魔,长着两只尖而长的獠牙,身材高大佝楼着背,他被驻扎在那里的骑士们关押在了一个巨大的铁笼子中。我刚才说过,我26岁之前是闪金镇的一个农民,我的父亲和我父亲的父亲他们也一样是农民,我26岁之前从来没有出过闪金镇。也没有见过任何一个巨魔,牛头人,和亡灵,那是我第一次看见巨魔,他的长相邪恶而凶残。当时我就在怀疑,这种长得如此丑陋的生物真的是有智慧的生命吗?
我小心翼翼的靠近了关他的铁笼旁边比较仔细的观察了他,他蓝色的毛发梳理成莫西干式。脸上有红色的纹身,身高如果直立起来的话估计有三四米高的样子。
“他的样子可真是吓人呢。是吧,小伙子”一个年迈的伐木工看见我在好奇的打量着那巨魔,走过来对我说。
“是的,先生,这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亲眼见到这个民族的人,而以前只在画册上看到过。”
巨魔发现了有两个人类在象看动物园中的动物一样的看他,突然咆哮了一声,我吓了一跳,差点没坐在地上。那巨魔看到我狼狈的样子,得意的哈哈大笑。
就在这时,两个士兵听到了这边的动静,跑了过来,他们手中拿着长矛,隔着铁笼刺着巨魔,巨魔只好躲闪,虽然他的动作比人类还要敏捷,但是仍然被刺到了几下,伤口中暗红色的血液流了出来。他愤怒的用我们听不懂的语言叫嚷着。
老伐木工对我说道:“他在抗议我们虐待俘虏,他还骂我们是没有智慧卑鄙的野猪。”
我吃惊的问他:“先生,你懂巨魔话?”
“他并不是说的巨魔语,不过巨魔语我也是懂的,他说的是兽人语,是部落的通用语言。”
“您可真了不起!竟然能听懂他们的语言!”
“呵呵,我以前是做过情报兵的,所以在军队的时候都受过训练。”老人说道:“我看你的眼神,看他好象在观赏野兽,其实你的想法是不对的,可能你从小上的学校不会教给你这些,我们的书本上宣称,泰坦创世的时候,只有我们是真正神的子民,其实这是蒙蔽视听,巨魔,龙和精灵要比咱们的历史更加悠久,文明更加厚重,同样,和我们一样,咱们都是神的孩子,论起辈份来,还是咱们的兄长呢。”
我吃惊的叹道:“先生,您知道的可真多!”
“巨魔原来是天下最具智慧的种族,长相也是叫人吃惊的美丽,只是他们因为贪婪而滥用魔法,被神所处罚,变成了现在的这个样子。这些你也不知道吧。”
我惊愕的说道:“不知道!”
就在这时,那在铁笼中挣扎的巨魔突然抢过了一支长矛,刺入了一名士兵的腿部,士兵哀嚎着瘫倒在地上。附近的骑士们听到他的惨叫,都围了过来,一名军官说道:“这畜生,竟然出手伤人,士兵们,就地处死它!”士兵们得到命令一起隔着铁笼用矛刺向它。
“你们不能这样,这太不人道了!”初涉世故的年青的我被这残忍的一幕惊呆了,上前去准备阻止他们!
“愚蠢!他们巨魔只是些没有感情的动物!与他们何谈人道!”军官大声的训斥我。
老伐木工轻叹了一声:“年轻人,你到了真正的战场,就知道了,什么叫战争,什么叫屠杀,而现在这场面,又算得了什么呢?”
巨魔被十几个士兵围攻,不一会儿就身负重创,奄奄一息。士兵们这才离去。
我见他们退去,就走了上前,那巨魔趴在地上,混身都是长矛造成的创口,血流不止。他淡黄色的眼睛一直在看着我,但是那眼神并没有什么恶意,也许刚才我努力想制止屠杀的那行为他也看见了。他似乎连抬起头的力气都没有了。嘴中费力的说出几句话,接着又挣扎着从裤子口袋里掏出了一张纸片,丢了出来。
然后,他慢慢闭上了眼睛,死掉了。
我回头问老人:“他刚才又说了什么,先生?”
老伐木工说:“他说,他永远爱萨琳娜,可能是他的相好吧。”
我拾起了那张带血的纸片,那是一张地精发明的双色照相机拍下的照片,照片上是一个女巨魔,骑着一头迅猛龙,照片的背景是广阔的平原。纸片的背面,写着几行神秘古老的巨魔文字。我拿给老人看,老人念道:“神之子,什么时候能带我们回家?如果有一天,我们彻底的被您遗忘,那么我们希望,有心爱的人在远方伴着我们的魂魄,歌唱家乡的歌遥。”我心中一动,脑海里出现这么一个画面:黄色的平原上,远处可以看到小片的绿洲,一个年轻的巨魔姑娘,身边是她的朋友,一条祖利安猛虎,她坐在平原上的小丘上,一边惦念着在远方作战的情郎,一边唱着他们家乡最伤感动听的情歌。
这张照片我保留至今,被我封存在箱子的底端。到了暴风城后,我决定圆我还是小孩子的时候就一直念念不忘的作家梦,开始写作。于是便有了这部小说。
夜晚,就在我慢慢快要睡着的时候,突然想起当时我要离开那个巨魔的尸体的时候,老人对我说的一句话:“无论什么时代,玫瑰永远比枪炮美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