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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兽世界】三个女人的葬礼

我就是这本小说的作者,我是一个居住在暴风城的人类,普普通通的一个人类,26岁之前我一直是闪金镇的农民,26岁的时候,我离开家乡,来到大都市暴风城来写我的小说。在来暴风城的路上途径东部伐木场的时候我第一次见到了一只巨魔,长着两只尖而长的獠牙,身材高大佝楼着背,他被驻扎在那里的骑士们关押在了一个巨大的铁笼子中。我刚才说过,我26岁之前是闪金镇的一个农民,我的父亲和我父亲的父亲他们也一样是农民,我26岁之前从来没有出过闪金镇。也没有见过任何一个巨魔,牛头人,和亡灵,那是我第一次看见巨魔,他的长相邪恶而凶残。当时我就在怀疑,这种长得如此丑陋的生物真的是有智慧的生命吗?

我小心翼翼的靠近了关他的铁笼旁边比较仔细的观察了他,他蓝色的毛发梳理成莫西干式。脸上有红色的纹身,身高如果直立起来的话估计有三四米高的样子。

“他的样子可真是吓人呢。是吧,小伙子”一个年迈的伐木工看见我在好奇的打量着那巨魔,走过来对我说。

“是的,先生,这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亲眼见到这个民族的人,而以前只在画册上看到过。”

巨魔发现了有两个人类在象看动物园中的动物一样的看他,突然咆哮了一声,我吓了一跳,差点没坐在地上。那巨魔看到我狼狈的样子,得意的哈哈大笑。

就在这时,两个士兵听到了这边的动静,跑了过来,他们手中拿着长矛,隔着铁笼刺着巨魔,巨魔只好躲闪,虽然他的动作比人类还要敏捷,但是仍然被刺到了几下,伤口中暗红色的血液流了出来。他愤怒的用我们听不懂的语言叫嚷着。

老伐木工对我说道:“他在抗议我们虐待俘虏,他还骂我们是没有智慧卑鄙的野猪。”

我吃惊的问他:“先生,你懂巨魔话?”

“他并不是说的巨魔语,不过巨魔语我也是懂的,他说的是兽人语,是部落的通用语言。”

“您可真了不起!竟然能听懂他们的语言!”

“呵呵,我以前是做过情报兵的,所以在军队的时候都受过训练。”老人说道:“我看你的眼神,看他好象在观赏野兽,其实你的想法是不对的,可能你从小上的学校不会教给你这些,我们的书本上宣称,泰坦创世的时候,只有我们是真正神的子民,其实这是蒙蔽视听,巨魔,龙和精灵要比咱们的历史更加悠久,文明更加厚重,同样,和我们一样,咱们都是神的孩子,论起辈份来,还是咱们的兄长呢。”

我吃惊的叹道:“先生,您知道的可真多!”

“巨魔原来是天下最具智慧的种族,长相也是叫人吃惊的美丽,只是他们因为贪婪而滥用魔法,被神所处罚,变成了现在的这个样子。这些你也不知道吧。”

我惊愕的说道:“不知道!”

就在这时,那在铁笼中挣扎的巨魔突然抢过了一支长矛,刺入了一名士兵的腿部,士兵哀嚎着瘫倒在地上。附近的骑士们听到他的惨叫,都围了过来,一名军官说道:“这畜生,竟然出手伤人,士兵们,就地处死它!”士兵们得到命令一起隔着铁笼用矛刺向它。

“你们不能这样,这太不人道了!”初涉世故的年青的我被这残忍的一幕惊呆了,上前去准备阻止他们!

“愚蠢!他们巨魔只是些没有感情的动物!与他们何谈人道!”军官大声的训斥我。

老伐木工轻叹了一声:“年轻人,你到了真正的战场,就知道了,什么叫战争,什么叫屠杀,而现在这场面,又算得了什么呢?”

巨魔被十几个士兵围攻,不一会儿就身负重创,奄奄一息。士兵们这才离去。

我见他们退去,就走了上前,那巨魔趴在地上,混身都是长矛造成的创口,血流不止。他淡黄色的眼睛一直在看着我,但是那眼神并没有什么恶意,也许刚才我努力想制止屠杀的那行为他也看见了。他似乎连抬起头的力气都没有了。嘴中费力的说出几句话,接着又挣扎着从裤子口袋里掏出了一张纸片,丢了出来。

然后,他慢慢闭上了眼睛,死掉了。

我回头问老人:“他刚才又说了什么,先生?”

老伐木工说:“他说,他永远爱萨琳娜,可能是他的相好吧。”

我拾起了那张带血的纸片,那是一张地精发明的双色照相机拍下的照片,照片上是一个女巨魔,骑着一头迅猛龙,照片的背景是广阔的平原。纸片的背面,写着几行神秘古老的巨魔文字。我拿给老人看,老人念道:“神之子,什么时候能带我们回家?如果有一天,我们彻底的被您遗忘,那么我们希望,有心爱的人在远方伴着我们的魂魄,歌唱家乡的歌遥。”我心中一动,脑海里出现这么一个画面:黄色的平原上,远处可以看到小片的绿洲,一个年轻的巨魔姑娘,身边是她的朋友,一条祖利安猛虎,她坐在平原上的小丘上,一边惦念着在远方作战的情郎,一边唱着他们家乡最伤感动听的情歌。

这张照片我保留至今,被我封存在箱子的底端。到了暴风城后,我决定圆我还是小孩子的时候就一直念念不忘的作家梦,开始写作。于是便有了这部小说。

夜晚,就在我慢慢快要睡着的时候,突然想起当时我要离开那个巨魔的尸体的时候,老人对我说的一句话:“无论什么时代,玫瑰永远比枪炮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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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蒂尔斯在与珍珠叙旧之后,就匆匆离开了,珍珠说的没错,如果有人发现他回到了奥城,以他犯下的罪行,绝对会被逮捕并且绞死或者终生监禁。

而他一离开,珍珠就陷入了无比强烈的自责之中。

我是个坏女人,珍珠想,我不配活在这个世界上。我今天所做的蠢事背叛了我的丈夫,也背叛了自己的良知!可是我,可是我为什么抵挡不住情欲的诱惑?她反复思索着这一切。

她知道今天是结婚周年纪念日。她一直在等齐肯回来,她决心把今天与罗蒂尔斯重逢的事情告诉自己的丈夫。“即便他愤怒的无以复加,他痛苦万分,绝望的心跳停止。我也不能做一个撒谎的妻子,即便他以通奸罪把我送如牢狱,我也心甘情愿。”珍珠如是想。她决定不向可怜的丈夫说谎。

可是,一直到天黑,一直到午夜,一直到第二天清晨,巨魔也没有回来。

第二天,珍珠就去了军团总部,开始询问巨魔的下落。可是没有人知道他去了哪里。

巨魔正如自己所准备的那样。消失在了左右人的视线之中。

年轻的巨魔心痛的几乎想要自杀,但是最后他还是没有这么愚蠢的做。他悄悄的离开了奥格瑞马。

当他准备跨出城门的时候,他回首凝望他和珍珠的家的方向低声说道:“祝你们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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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该是你的,始终也不会是你的。”

齐肯的父亲是一个苍老的虔诚的萨满教教徒,有一天,当齐肯在把族内弟弟莱恩的剥皮小匕首用暴力抢来企图据为己有的时候。他的父亲却突然不知道从什么地方走了出来,严厉的教训了齐肯后把那匕首交还给莱恩的同时对躺在地上混身是伤的儿子说。

巨魔回到了森金村的家中,家里的一切没有发生什么大的变化。苍老的父亲依然苍老,他已经活了4000岁。

族弟莱恩倒是因为他的归来兴奋无比,因为他也迫不及待的想去奥城闯下一番天地呢。

“兄长!奥城什么样子,大吗?里面有吃人的比斯兽吗?”

齐肯并不愿意和他多讲奥城的事,因为那对他来说,是一个彻彻底底的伤心之地。

回到家中不到一周,一天的清晨,齐肯就被迫又离开了那里。

那天是周一,族人都出去捕猎了,整个部落只剩下齐肯一个。从奥回来以后,他再也没有心情和自己的族人一起工作。只是每天走到村旁的湖边,一坐就是一天。

齐肯刚刚走到湖边,就看见从背面通往奥格瑞马的路上,有几个人牵着马步行过来,齐肯施展了一个魔法:心灵视界。一个高级魔法,看清了那几个人的模样。

是珍珠,奈,桑德布尔德森。

“咱们当年就是在这条奥格瑞马通往森金村的路上遇见他的,所以说他的家乡极有可能就是这个村落。”桑德说。

“是的,这是北部卡利姆多巨魔聚集的大村庄。马上咱们就到了。”奈说。

珍珠一直没有开口,神情阴郁的走在最后。

当连续几天奥城都没有巨魔的踪影的时候,珍珠只能叫来几个朋友一起帮忙,陪伴她一起踏上了寻夫之路。

她意识到了,巨魔已经知道了那天她与罗蒂尔斯的事情,所以说,可能他因为受打击太大而自杀,也可能流浪四方。而森金村,做为他的故乡,在这里找到他无意是希望最大的。

她不想央求巨魔原谅她的愚蠢,她只想知道巨魔是否还活着。

巨魔远远的看见他们来到,心中一阵剧痛,紧接着,便向南方跑去,离开了村子。

珍珠他们没想到,这个森金村竟然空空如也,连一个人影也找不到,幸亏在中午他们等到了巨魔的族弟莱恩。在得知巨魔还活着并且就在村子中的消息后,珍珠轻轻呼出了一口气。

但是他们一直在村庄呆到第二天也没有见到巨魔时,他们已经猜到,巨魔可能看到了他们的到来,所以立即又离开了这里。

“只要他还活着,我们就还会见面。”珍珠说:“朋友们,咱们回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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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诞节。斯坦索姆城西边入口。

第来克森和几个伙伴,EVEN,桑德布尔德森,法师LISA,和一个胖胖的亡灵牧师蒙坦斯塔聚集在那里宿营,准备第二日去里面完成刺杀已经是死亡骑士的原STSM城主的任务。

12月底,夜晚的东瘟疫之地格外的寒冷,一行人虽然已经提前做好了御寒措施,穿了足够厚的衣服,还是被冻的够呛。

刚刚吃完了晚餐,除了牛头人EVEN以外,每人吃了一只烤鹌鹑就已经饱了,只有EVEN,吃了足有9只烤鹌鹑,和两打魔法造出的面包片后,才宣布自己不需要再进食了。

“今天就是平安夜耶!”LISA坐在篝火前仍然被冻的发抖,但是还是对节日念念不忘。尤其是可以和自己心中眷恋的男人第莱克森在一起度过圣诞节,更是叫她欣喜。

“蒙坦,你要给我礼物呢!”LISA转过头去对着那胖牧师说。

胖牧师已经睡着了,盖着双层的毛毯打起了鼾。

LISA不满的小声骂了句:“死肥猪”。然后就站了起来,把坐在那里也已经昏昏欲睡的第莱克森拉扯的彻底清醒:“老爷爷(LISA对第来克森的爱称),今晚就是平安夜,我要礼物。”

第来克森显然对把他搞醒的人相当的不满:“去,要礼物去找圣诞老人!别烦我”
然后又窝在那里睡了。

LISA还想找人骚扰,可是一见EVEN和桑德,也早已进入梦乡了。

亡灵族是永远的不老,不仅仅是外表,看来内心也是一样的。LISA的心中还是充满童真,一想到今晚就是平安夜就睡不着了。也不管明天他们就要去直面那已经变成瘟疫之城的斯坦索姆的城主---男爵。

LISA终于也困了,当时繁星已经布满了整个天空。

LISA打了最后一个呵欠,许了个愿:“圣诞老人,我要和第来克森,如果不行就来一个和他一样帅的帅哥和我谈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明天打包送到我面前。”说罢昏昏睡去。

几个小时以后,天刚刚亮了起来,第莱克森就被LISA的尖叫声搞醒了。

“LISA,你叫个毛,大家都被你搞醒了!”第莱克森一睁眼就破口大骂。

“快起来,我昨天许的愿灵验了!!快起来!”

几个人揉揉自己腥松的睡眼,一看,在距离他们不到10码的地方,躺着一个亡灵。不知道是死是活。

第莱克森和LISA一起跑过去,把那人搀扶过来,LISA仔细看了他半天,抱怨道:“我要个帅哥啊,怎么给了我个女的?难道天神也要我去搞同?”

是的,这是一个亡灵的女性,银色的长发梳成一个髻,脸色惨白。象是被冻昏了。

一会儿,这个女人才在未燃尽的篝火烘烤和初升的太阳照射下重新获得了温度,醒来了。她一醒来,看了看四周的人,就一声大叫跳了起来,然后马上就吟唱魔法,一个暗影箭就发射出去,把促不及防的第来克森一下打翻在地。

LISA一见这女人开始蛮横无理的进攻,而且目标还是自己深爱着的帅哥。马上就是一个冰霜新星将那女人冻结在原地,紧接着就开始酝酿威力强劲的炎爆术。

还是男人比较有理智,桑德布尔德森大喊:“住手!”那女术士和LISA才又重归冷静。

“你们是谁?”那女人大喊。

“我倒要问你是谁呢!”第莱克森刚才吃了个不明不白的暗影箭,差点就被打昏过去,躺在地上问道。

“你们是谁?”那女人紧张的看着他们,双手合十,随时准备发出魔法。

“你这蛮婆,干嘛打我,”第莱克森爬了起来,指着那女人,大声骂道。

“哼,看你就不象好东西,打你也白打!”那女人冷笑一声,气的第来克森差点就要掏出匕首上去刺她。

桑德布尔德森说:“好了好了,我们是弗斯安格尔军团第一军团部署,这是我们的军团次长兼盗贼导师第来克森,对,就是你刚才打的这个倒霉鬼。我叫桑德布尔德森,是第一军团的战术研究室的书记官,他是蒙坦,一个菜鸟牧师,牛头人叫EVEN,隶属第一军团先遣队。女人叫LISA,是第一军团先遣队的队长。够具体了吧!”

“哦,弗斯安格尔,好象听说过,我SAISAI,我爸爸是圣光礼拜堂哨所指挥官!够具体了吧!”

第来克森悻悻的低声说:“筛筛,你怎么不叫漏勺”

话音刚落,又一个暗影箭,这回还外加一个献祭,一起砸到他的身上。

“骂人还背着人骂,看你也不是什么正人君子。”

第来克森这回是真晕菜了。LISA又想要和SAISAI动武,被桑德即时制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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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ISAI告诉大家,她本来在自己家里好好的睡着觉,不知道怎么回事,一醒来就来到了这里,大家也很郁闷,难道圣诞老人真的把她当做了礼物,赐给了LISA?不过这也太荒谬了,LISA要的是一个帅哥,而圣诞老人却送给了她一个女孩。LISA想到这里不仅狠狠的骂了句:“圣诞老人,我看你是个吃剩扔掉的蛋!”

可是第莱克森他们还是有自己的任务的。他们此次来斯坦索姆是要来刺杀已经堕落的死亡骑士-瑞文戴尔男爵。所以,他们决定要先把SAISAI送回家,再回来执行任务。

SAISAI一翻白眼:“不行,我不能走,有这么好玩的事我才不要回家。”当听道第莱克森说他们还要潜入STSM并且要先送她回家的时候,SAISAI坚决反对!

“小妹妹,里面很危险的,到处都是精英级别的天灾军团。”桑德劝道。

“切,我管你们呢,总之就是不干,你们把我搞过来,还想再就这么给我送回去,拿我当什么了!”

“我靠,谁把你搞过来了!”第莱克森听到她的无理言论,咬牙切齿的小声骂道。

SAISAI怒目圆睁:“你!又背后说人坏话!”

第来克森是吃够了她的苦头了:“我好男不和女斗。。”退却了。

LISA看她又威胁自己的心上人,不由得火上心头:“EVEN,上去把这小妞绑了,绑也得给她绑回去。”

EVEN向来最听LISA的话,上去不顾小SS的反抗,三两下就把她绑了起来。SAISAI气的两眼翻白,她还没等吟唱出第一个暗影箭,就被EVEN的冰霜震击打断了,接着蛮横的小SAISAI就只有被虐待的分了。

被绑起来的小SAISAI马上又换了一副乖巧可怜的面孔:“好哥哥好姐姐,不要把我送回家啊,我爸爸可厉害了,知道我莫名其妙的来到这里,他才不会相信什么许愿的鬼话,绝对会打死我的。”

SAISAI本来就长得一副惹人疼爱的样子,要不,第莱克森这么高傲的一个亡灵,也不会打不还手骂不还口了。所以大家看了她哀求撒娇的样子,也不忍心对她做什么了。

“那怎么办?我们又不能带你进去,”LISA问道。

“你们进去,我在外面等着还不好吗?我在外面先编好一个说的过去的理由,你们再送我回去好吗?”她一脸的无辜和可爱,叫人无法拒绝。

“那好吧,不过你不要乱跑,这附近也有天灾军团的巡逻兵的”第莱克森说。

“你们放心了,以我的身手,就算打不过他们,也能跑的掉的。”

这倒是,第莱克森想到早晨自己挨的那几下,小姑娘的手法还是满漂亮的,于是放下了心,5个伙伴进了城,小SAISAI一个人在外面等他们完成任务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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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坦索姆,一座很多年前就已经成为了废墟的城市。

5个伙伴中,大概只有LISA事隔多年以后又再次踏入这座城市而有着如此之多的感慨。她一路上东看西看,不停的叫嚷:“快看快看,当年我和珍珠就是在这玩九柱游戏,”“快看快看,这是珍珠的父亲工作的烟草店”第莱克森看着她兴奋的样子,心中升出一丝怜爱。

其实他很了解LISA。他知道LISA是一个表面上怎么样也无所谓,其实心灵深处是一个很脆弱的人,很多痛苦的事情,她都不会说给别人听,只会一个人藏在心底。这一次来STSM,如果不是因为LISA熟悉地形,第莱克森是怎么也不会同意叫她同来的,因为她怕LISA触景伤神。

其实自己对LISA,也有着很奇怪的一些好感。第莱克森是知道的。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每次LISA来粘自己的时候,自己却又表现的那么心不在焉。

不知不觉的,他们已经来到了任务的第一步骤需要用战斗通过的地方,男爵夫人安娜的灵魂在这里栖息,从前的那个爱民如子导致杀身灭城之祸的女强人,今天竟然成为了天灾军团所控制的傀儡。

一番战斗以后,很轻松的搞定了她,在杀掉他之后,五个伙伴一起向远在天堂的男爵夫人的真正灵魂致敬。

对于作战经验丰富的几个高级将领来说,这些天灾亡灵实在不能给他们造成多大的威胁,他们很快的来到了瑞文戴尔男爵的府邸。瑞文戴尔男爵生前是一个高尚的领袖,当时阿尔萨斯屠杀了STSM所有百姓的时候他还在暴风城与国王会晤。半月后他才得知这一恶耗。愤怒的男爵回到城中,恰好与阿尔萨斯再次见面,男爵高喊着联盟的口号,冲上前去与阿尔萨斯决一死战,但是双方的实力悬殊太大了,已经堕落的王子没费什么力就用霜之哀伤刺穿了他的胸膛,死后,他的肉体被天灾军团所控制,成为了一名效忠阿尔萨斯的死亡骑士。

几个伙伴干掉了男爵府所有的警卫后终于与男爵见面,一场恶战在所难免。

“咱们没有战士,谁去和他正面作战?”第莱克森问。

EVEN马上回答:“我!”EVEN是一只牛头人,以他的体魄和技巧,完全能够实现职业的跨越,他虽然是一个萨满,但是对付起瑞文戴尔这样的肉脚,已经绰绰有余。

EVEN左手拿着盾牌,右手拿着单手锤,冲了上去。LISA和桑德也在后排发动起强劲的魔法。第莱克森不停的在男爵背后施展背刺,邪恶攻击和剔骨技能。蒙丹一直在为伙伴们治疗,时不时也给男爵上一个暗言术:痛之类的诅咒魔法。

眼看着男爵就要被伙伴们干掉,突然地上冒出数百个骷髅兵,男爵一下子喜形于色:“哈哈,我的盟友!干的漂亮!”伙伴们被这几百个骷髅兵搞的摸不到头脑,战斗的劣势一下也偏移到他们这方。他们一看,那个在外面蛮横无礼的SAISAI,竟然也尾随他们来得到了这里。现在竟然眼睛中冒出血色的光芒,念着咒语。原来,骷髅兵竟然是她召唤出来的!!

LISA喊到:“我早就知道她不是什么好东西,根本就没有什么圣诞老人的许愿,她根本就是一个奸细!”

多亏了LISA,这个漂亮的女法师,冲上前去一个冰霜新星,就把骷髅兵们都冻结在了很小的一片空地上,接着又闪烁过去用着奥术的AOE法术,后面又配合着桑德的灼烧,终于搞定了这批骷髅兵。

但是紧接着他们又看到了一个他们不愿意看到的事情发生,瑞文戴尔吞噬了许多骷髅兵的身体,他的体力又恢复了,而伙伴的的体力因为刚才的激战,已经下降了很多,从局势判断,他们将会被邪恶的男爵和邪恶的术士SAISAI所杀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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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菲拉斯居住的牛头人部落中流传有这么一个谚语:如果你爱她,带她去厄运,因为那里是天堂。如果你恨她,带她去厄运,因为那里是地狱。

“厄运”是厄运之槌的简称,是的,这里是对于部分人来讲,无异是天堂。因为传说在那里探险有可能会找到一种叫做“屠龙者纲要”的天书,如果你有幸得到这本天书,就意味着你会得到一把神器!在传说中这是一把名字叫做奎拉塞尔的单手剑,在它的刃上拥有神的祝福,一个懦夫如果拥有了它,也会因为这把剑而变得万夫莫当,这就是为什么说这里是天堂了。

而为什么说这里又是地狱呢,因为传说毕竟是传说,多少年来,不知道多少被欲望冲昏了头脑的狂热分子们进入那个庞大的,由危险的食人魔、萨特和自然元素占据着的原来为暗夜精灵族繁华的首都的厄运之桘,都把自己的小命丢在了那里。那里因为这个原因又被称呼为“探险者的坟墓”。

巨魔齐肯在离开杜隆塔尔后的三个月中,他一直在四处流浪,他步行穿越了整个贫瘠之地,到达了千针石林,继续向东行走,来到了菲拉斯。菲拉斯的地面上人烟并不很多,而且你能在这里看到的除牛头人之外的家伙们大多是那些探险家们,他们满怀希望的来到这里,如果运气好的话,可以捡一条小命回到家乡,运气稍差的话就会被埋葬在这片原始森林里。巨魔的到来可不是因为那个叫所有人都将信将疑的传说,他是漫无边际的流浪而走到这里的。

穿越了半个覆盖整个菲拉斯的原始森林,巨魔竟然在这里遇见了旧相识。

当时他正在丛林中漫无目的的游荡,突然有一个声音从背后传来:“兄弟,我看你很眼熟呢!”他一回头,看见了一个身材魁梧的巨魔,长了个又大又红的酒糟鼻,他看到这个鼻子马上就说:“红鼻子!”“哈哈,兄弟,你是咱们当年在奥城的伙伴!我没说错吧!”

当年只是萍水相逢的路上偶遇结伴而行的朋友,再次相遇也给了两个巨魔这么大的惊喜,这就是巨魔和我们人类的不同,我们人类用理智来主宰生活,懂得调节人和人的距离,或者亲密或者疏远,初次结识时也通常会各有保留。而巨魔不是这样的生物,他们率性而为,很容易高兴也很容易发怒,而且他们的心思并没有因为自己大大咧咧的性格变得粗略,据我持续了多年的在文献中考察,巨魔的族人心思谨慎细密的不在少数。

也就是说,智慧和外向并不矛盾,但是我们人类很少有人这么想,城府深沉的自栩智慧的人,总是将自己的本质隐藏的很深,真正的聪明人和他们交往一次,就会发现他们的虚伪。而开朗活泼心里藏不住秘密的人呢,又往往被大家认为:这是个傻瓜。其实,这就是人类的最大局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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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朋友一起同行,巨魔终于摆脱了几个月来他几乎已经习惯了的寂寞。红鼻子是一个有意思的家伙,他精通吟游诗人的乐器掌握和马戏团的杂耍本领,一路上放声歌唱,两个伙伴开心的结伴在丛林里漫步,巨魔似乎已经忘却了在天的另一边,还有一个他爱的名叫珍珠的女人。

红鼻子自从征兵未能通过初试以后,自尊心很强的他便离开了大家,在当天就离开了奥城,此后,他一直在一个人独行天涯,从他的穿着来看,齐肯估计他还象已经那样一文不名。想到这里齐肯又对自己说:呵呵,你倒是混成了个高阶牧师,军团里的高级军官,可是,你又得到了你想要的了吗?

红鼻子告诉巨魔,自己已经在这里混了两年,每天就是打猎。丛林里几乎遍布着巨型的熊和野狼,对于一个猎人来讲,这简直就是天堂。他还告诉巨魔,他一直在通过贩卖猎物的毛皮赚钱,赚钱的目的就是给自己买一匹迅猛龙。

一匹品相普通的迅猛龙需要90个金币来购买,而真正好的,骑兵使用的迅猛龙对于一个猎人来讲似乎太昂贵了——900个金币,红鼻子也坦诚的告诉齐肯,自己并不贪婪,只要一匹普通的就可以了,可是在这里打猎了两年,他也只积攒下40个金币。

巨魔想起,在奥城军团内现在已经晋升为情报处总长的罗古,同是当年一起应征的伙伴,现在已经骑上了洛丹伦出产的幽灵马,为罗古曾经告诉过大家为了这匹马他足足花了五千个金币才搞到它。而红鼻子却在为一匹仅仅价值90金币的迅猛龙在奋斗着。而且他一谈到迅猛龙的时候脸上就洋溢着不可言状的幸福。这时候巨魔突然明白了:幸福的程度不在于别人给予你的多少来决定,而在于你需求的多少而决定。这时他就想到自己:我需要的我已经得到了,所以我不必再去悲伤。

是的,当年他初次见到珍珠,他曾经浅浅的想:“如果我有一天能够亲吻她闪烁的眼睛和丰润的耳垂,我就死而无憾了。而几年之后,他甚至已经和珍珠同床共枕过一年的时间。哎,人不能太贪心了。巨魔想到这里,笑了一下,心中纠缠不清的一团乱麻,竟然顷刻间化为乌有。

所有人都是一样,轮到你顿悟的那一天,你就会突然学会聪明的取与舍。巨魔终于等到了这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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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失的空气
已变成我的身体
灯光左右着
一口废弃的铁井
张开
粉红色的云
飘出你的私处
若定的时间还存在
你将溶化
就是一个不小的山野中
漂浮着像云一样的石块。
深深的投入你冰冷的心
傍晚长长的身影
拖着我走入了黑暗。
靠着被碰伤的马车,放声的唱
蚯蚓在慢行。”

夜晚的菲拉斯,满月象车轮一样大,悬挂在半空中。几丝云彩在星星之间缓慢穿行。齐肯躺在篝火旁边,听着红鼻子弹着六弦琴,唱着忧伤的夜曲。

“这歌的词真不错,”齐肯赞赏的说道。

“呵呵,我自己写的。”红鼻子笑着说:“以前我希望自己能成为一个战士,为了部落的荣誉而抛洒鲜血。哈哈。”他顿了一下,继续说:“不久前,通过多年的磨难我终于发现,自己似乎根本不适合做一个战士,所以,当我攒够可以买一匹迅猛龙的钱之后,我就会浪迹天涯。如果运气好,我能遇见志同道合的同道中人的话,我想我就要组建一个乐团,叫大家都能听到我的歌声。”红鼻子说到这里,脸上露出淡淡的笑容。

齐肯鼓励他:“你一定会成功的!我看好你!”

几年以后,红鼻子果然成为了名胜响彻整个世界的当红乐团的主唱。这是后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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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人漫无目的的穿越了整个菲拉斯原始森林,这天,他们来到了一处盆地,他们看到不远的前方,是壮丽的石柱群和庞大的城市。

大概我们已经到了那传说中的厄运之槌了吧。巨魔想。

没错,在他们徒步向东行走了一周后,他们来到了这里。探险者的坟墓。

“兄弟,我们要不要也去凑个热闹”红鼻子问,巨魔微笑着摇了摇头:“我不感兴趣,你呢?”

“哈哈,如果你没有兴趣的话,那我也不会对这鬼地方有兴趣的。”红鼻子笑道。

于是二人只做了片刻的停留,就继续向东行进。

没走多远。齐肯在路上就遇见了熟人。

他们是龙之逆鳞,月暗,和背德之黑。

“哈哈,兄弟,没想到在这白天月亮都大的要坠落的西方,我们又见面了。”龙之逆鳞骑在一匹巨大的狼身上,远远的就认出了巨魔。

是的,在菲拉斯的土地上,月亮无论白昼还是夜晚,都是升在天上的。所以龙之逆鳞说这里是“白天月亮都大的要坠落的西方”。

好友相见,免不了要欢聚一场。晚上龙之逆鳞,牧师月暗,背德之黑协同二十多个部众,和红鼻子与齐肯,在厄运之槌宿营,大家晚上在篝火旁坐成一圈,把酒言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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